泸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何绍朋在会上透露,尸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何绍朋说,我以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的身份保证,绝对依法、公正调查。针对网上的传言,何绍朋表示,在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绝对没有抓死者家人。
昨晚新华社发文《拿出澄清谣言的事实需要多久——三问四川泸县校园死亡事件》,对泸县干扰记者采访和当地官员的一问三不知隐瞒真相提出了严厉批评。今早上人民日报发文《泸县中学生死亡案:权威声音如何才能掷地有声》批评当地政府面对突发问题,管制大于引导、被动多于主动、对立多于对话、回避多于回应,以致最终出现四个盖子盖五个水壶的手忙脚乱,演变成“千斤撬四两”的大动干戈。
两个重磅级国家媒体的连续质问,让泸县中学生死亡事件再度升温,甚至淹盖了今天朝鲜和韩国互射导弹的新闻热点。泸州市委书记亲自召开的新闻通布会,表明了泸州市终于知道本起事件的严重性,泸县捅了大大篓子,县级领导已经靠边了。泸州市委书记的救场意味着这起中学生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将慢慢淡出舆论的视线。
但泸县会有官员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吗?答案是不会。但有人会为此买单吗?答案是肯定的。至少将有两名官员将会因为本次事件的处理失当而承担不利后果。
第一位:泸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佳(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工作,联系教育、卫计工作)。
?
理由:工作失职、处置不当,能力存疑。
1、4月1日太伏中学出现学生非正常死亡,4月2日泸县发布仅163字的强势公告,惜字如金,在未进行尸检的情况下做出非他人加害死亡的最终结论,最终引发全国关注。
2、在网络谣言四起的情况下,作为宣传和意识形态、教育口子的负责人,未能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澄清相关事实,未主动组织任何媒体对事件进行客观报导。
3、未能有效回应公众疑问,在整个事件中全部是负面新闻,在新华社记者的采访过程中竟然蛮横地说,根据法律,当地有理由不予回应。
第二位:泸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盛春(职责范围,负责政法、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和反邪教工作)。
?
理由:用警失当、激发矛盾、拒绝监督。
1、办案不力,工作粗糙。新华社的文章中就是老百姓直接质疑泸县警方的办案态度:“宿舍监控录像调出来看了吗?尸体你们说是从高楼坠落身体的位置与伤口是否吻合?这些你们不去做,警力全用去封路了?”
2、用警失当、激发矛盾。在案件事实不明,老百姓的担忧和疑问得不到答案的情况下,贸然动用大批警力封锁道路,抓捕抗议群众,最终导致矛盾激化。在新华社记者问及大量用警的理由时,一会说赶集应急,一会说演练,无正当理由即为滥用。
3、设置障碍 拒绝监督。在太伏镇外设置关卡,拒绝媒体进入。对设法进入的新华社记者严防死守,全程“陪同”,对被采访对象暗示威胁干扰。当记者提出采访死者母亲时,李盛春表示找不到人,问手机说没有死者母亲电话,问地址说不清楚地址。
4月6日泸州市委亲自召开媒体通气会,澄清事实,表明态度,正面回应社会质疑,说明市领导已对泸县的处置能力已经非常失望。在此次事件中体现出来的应对不力、能力不足的部分官员被追责或换岗是顺理成章的事。
版权声明:本文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